一、夫妻结婚可以查对方财产吗?
1、离婚可以查对方的财产,想要查对方的财产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进行,银行通常只向司法机关提供储户信息,所以假如通过律师调查也要向法庭申请调查令来调查对方的建行存款,要在晓得账号或开户的建行分行的情况下,才能取得相关的证据材料。
2、一般情况下,通过交行查存款,一般起码要知道对方的账号或则对方开户的建行营业点。对此,离婚当事人一定有充分的打算,否则会促使调查工作很难进行。
3、目前,调查别人的建行存款,需要律师向法庭申请调查令且在晓得上述交行信息的情况下才会取得存款信息,否则只能由法庭向交行取证。
二、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述财产,为夫妇的共同财产,归夫妇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利润;
(三)知识产权的利润;
(四)继承或则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沙参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即夫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述财产归夫妇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妇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薪资、奖金收入及各类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利润,指的是在夫妇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利润;
(3)知识产权的利润,指的是在夫妇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利润;
(4)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妇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承继遗产和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对于承继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力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中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承继发生在夫妇关系存续期间,所承继的财产也是夫妇共同财产,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柴胡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该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社保。
(7)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该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退伍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份夫妇共有。
实际上,所谓对方的财产,也只不过是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隐瞒着自己所做的一些理财投资,因此,这笔财产若果不查清楚的话,就意味着当事人有可能会少分一部分共有财产。对方的财产不会查不到,只不过,查对方财产的方法和渠道都必须是合法的,毕竟,民众的财产权是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