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的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原因具体如下:1、口头合同的效力,只要其内容不违背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个协议就组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1)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署协议,损害国家利益;(2)双方不是恶意勾结,损害国家、集体或则第二人利益;(3)双方不是以合法的方式掩藏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订立协议的主体具有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2、口头合同有效的适用情形:(1)口头方式的协议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形式或则以通信设备如电话攀谈签订协议,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2)合同的口头方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方式的协议,均可以采取口头方式;3、不宜采用口头协议的情形:(1)口头协议属于不要式协议,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抒发协议内容的协议方式。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方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方式;(2)口头协议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十分普遍。其特性是简便易行,但其不足之处在于发生协议纠纷时无法取证,当事人孰对孰错很难界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则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方式的,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因此不动产出售协议、涉外协议、价款或酬劳在当事人觉得数额巨大、不能即时清结的协议都不宜采用口头方式,否则发生协议纠纷时举证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