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这是困扰很多从事公文写作,或者经常写文章的人的通病。书名和引号是一起使用还是并排使用,中间加逗号还是不加逗号?有人说是,有人说不是,但实际上,有的人加,有的人不加。不仅我们使用混淆,一些大报也使用不一致。例如,某知名语言出版物有这样一句话:
学校先后被评为“文明单位”、“德育先进学校”、“花园式单位”和“教学科研基地”。
选修课本中的“语言文字运用”、“外国小说鉴赏”、“论语选读”等相关知识内容都在本试题中有所体现。
不要在连续的引号和书名之间使用逗号。但在另一份出版物中,有:
她的《文学长廊》、《诗海采珠》、《写作航海》,尤其是《语言博览》等。
系列中的“语言博览”、“诗海采珠”、“优秀散文赏析”、“语言散文”、“青年文选”等让我喜欢上他们的知识、信息和可读性。总是阅读,总是新的。
在连续的引号和书名之间使用逗号。
我们来看看《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我最近访问了印度,印度人民在文学和艺术方面也很有创造力。约公元前 1000 年 陀的四个版本。
再看《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北大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
例如,中国文化强调“民为本”、“天人合一”、“和而不同”、“天之健、君子自强”、“道道之也,天下之公”;起起落落,每个丈夫都有责任。” 他主张以德治国,以育人;强调“君子喻义”、“君子大度”、“君子为义”。相信引用标准时要用书名号,我不知道它是什么。”;强调“德不孤,必有邻”,“仁者爱人”,“善待他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做朋友就做朋友”。来来去去,守望相助”,
在标题号和使用的引号之间添加一个逗号。文章具有权威性和重要性,但这并不意味着标点符号的使用是标准的引用标准时要用书名号,它只是表明这确实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那么应该使用逗号吗?
最标准的应该是代表国家标准的“标点符号用法”。最新版《标点符号用法》于2011年12月30日发布,于2012年6月1日实施。“逗号”的使用有一个规则:
用引号标记的协调元素之间和用标题编号标记的协调元素之间通常不使用逗号。如果在并列引号或并列书名之间插入了其他组件(例如,引号或标题编号后有括号),则应使用逗号。
例①:“日”和“月”组成“明”字。
例②:店内悬挂“顾客就是上帝”、“质量就是生命”等条幅。
例③:《红军之梦》、《三国志》、《西游记》、《水浒传》是中国小说的四大长篇。
例④:李白的《白发三千尺》(《秋蒲颂》)、《朝如青丝晚成雪》(《将入酒》)都是名诗。
例⑤:办公室内有《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时代周刊》等报刊。
你看,标准用法早就有了,只是我们懒得查。希望看过这篇文章的人以后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先规范一下。
根据标准用法,并列引号和书名之间通常不使用逗号。如果在它们之间插入了其他元素,则应使用逗号。有人觉得“通常”这个词有点含糊,但其实可以理解为不带逗号,因为后面提到的特例是“如果在并列引号或并列书之间插入了其他组件头衔”。
其实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并列的组件有的有引号,有的没有引号,有的有引号。这种情况下最好加逗号,否则容易造成混淆,比如:
他们班最近举办了“小手,大手,文明同行”、“三个一”等活动。
好吧,最后一句:一般不加,特殊情况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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