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网信办发布《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一下简称“个人信息出境办法”),并向社会公众广泛征询意见,各大媒体在各个平台上都进行了转发,没想到却在网路上引发了广泛的讨论。
在各大媒体对《个人信息出境办法》进行了转发以后,网友纷纷抒发了自己的看法,也有不少网友抒发了自己的担忧,但是有很大一部分网友单纯的表示:读不明白,这会带来啥影响?
还有网友害怕之后不能登陆内网帐号,不能使用VPN等等。
有网友觉得会出现“互联网白名单”这种情况。
可以看的下来,网友对于《个人信息出境办法》还有好多的苦恼,很多的误会,其中的理由也很简单。
网友形成疑问是有诱因的
网友对于《个人信息出境办法》的管辖对象出现了误会,是因为不少媒体在转发时,由于篇幅限制主要内容只显示出了“个人信息出境应进行安全评估,....,难以有效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不得出境。”这一段内容。
不少网友一眼看过去,得到的信息是“个人信息不通过初审不得出境”,得到这个信息显然没有哪些问题,但是没有注意到《个人信息出境办法》的管辖对象是谁形成了问题。
网友形成了各类困惑:“我是不是不能自由的使用境外网络服务?”、“我的Stem游戏如何办?是不是不能玩了?”
此外,不少网友对“个人信息”的包含范围形成了疑问,哪些信息算个人信息?哪些信息不算个人信息?
还有网友对于“网络运营者”的定义有所疑惑,“网络运营者”包括什么公司?他们提供什么服务?“数据出境”又包括什么行为?怎么能算作“数据出境”?
由于对关键名词的不理解所以对好多条款的剖析也都形成了模糊,“ISP算不算网路运营者?在不在管辖范围之内?”、“使用手机号或则邮箱号注册会不会显得很麻烦?”“以后去美国旅行订旅馆需不需要先初审?”
其实关于名词解释,在《个人信息出境办法》中都有很明晰的叙述,比如在第二十一条就明晰了“网络运营者”和“个人信息”的范围。或许由于第二十一条处于文章末尾,所以好多网友没有注意到这一条。
专家剖析很重要
就如前文所说,对于《个人信息出境办法》网友更多的反馈是:“看不懂。”、“不知道那里是核心。”,不得不说,一部专业的法规办法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想要做的合理的剖析还是有一定难度的。
事实上,在网上作出剖析的人好多,有专业律师,有院校计算机院高才生等等,这些剖析看起来都很专业,说的也很有道理,但都没有获得官方的认可或则点赞。在网友形成各类疑虑的时侯,共青团微博站了下来,对“数据出境”进行了解释,但很明显不够回答所有问题。
网友须要更多专业的剖析,让她们对法规办法进行正确的理解而不是瞎掰。如果您对《个人信息出境办法》有任何疑问或则想法,欢迎使用留言功能,安知讯竭诚为你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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