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卖家方面,淘宝网也要求,不得以给与中评、差评、负面评论内容等方法攫取额外赃物或其它不当利益;也不得大量发布无实际意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信息等行为。
对违犯以上要求的行为,淘宝网表示会针对违法信息可采取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等举措;针对违法店家可采取向卖家赔偿一定金额、下架商品、删除商品,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扣分等举措;针对违法卖家可采取限制卖家行为等举措。
淘宝网表示,此次规则变更将于2021年12月28日即将生效。
此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在《禁止网路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公开征询意见稿)》中提及,经营者不得采取虚假交易或则组织虚假交易、虚假排行或则组织虚假排行等方法,对经营者自身或则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交易信息、经营数据、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则引人误会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则相关公众。(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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