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写成:
<div class="fixed top-0 bottom-0 left-0 z-20 h-full w-16 flex flex-col
bg-gradient-to-b from-gray-100 to-white transition-all duration-300
overflow-hidden lg:sticky lg:w-80 lg:flex-shrink-0 lg:flex lg:justify-end
lg:items-end 2xl:max-w-lg 2xl:w-full">
你看,这样多简约,多直观。
可不是吗?最早的 style 属性就是如此用的呢!
再例如,很多后端认为用媒体查询@media写响应式式样好麻烦啊,要是 HTML 和 CSS 自己本身就是响应式的多好啊?
可不是吗?你只须要给 body 加个 max-width: 1000px,然后给 img 加个 max-width: 100%,你的页面就可以适配任何屏幕呢!
再再例如,很多后端发觉 webpack 打包好慢,要是 JS 不用打包直接能够运行在浏览器上多好呀。
可不是吗?JS 以前就是如此用的呢!
再再再例如,很多后端发觉用 AJAX 加载动态内容好慢啊,要是内容一开始就嵌入页面里,这样才能节约很多恳求和响应时间。
可不是吗?最开始的网页开发就是如此干的……
再再再再例如,用惯了动态加载信息流的用户发觉,一旦点开某个信息,再回退时,就要重新滑动滚动条能够定位到刚刚的位置,好麻烦啊!就不能手动记住先前浏览的位置吗?
可不是吗?以前的静态网页是可以被浏览器记住位置的呢……
没想到后端鼓捣了十几年,开发体验和用户体验居然还在原地打转儿。
无意批判哪些,就是吐吐槽。
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