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财经3月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导,北京的廖先生给《天天315》栏目组打来电话,反映他订购的一款称作“红袋鼠儿童点读笔”的产品有问题。这款点读笔是配合《幼儿画报》、《婴儿画报》、《嘟嘟熊画报》等儿童读物来一起使用的。这些刊物由为中国少年儿童出版总社低龄图书出版中心出版,在全省范围内发行量很大,也受到孩子们的喜爱。
廖先生是在今年开始订购点读笔和刊物的。当时点读笔花了600多块钱,杂志平均每个月耗费在80元左右。杂志买回去之后,孩子仍然很喜欢。可是新年前夕,红袋鼠官网发布一条公告说,因为技术升级,将给诸位用户免费更换旧的点读笔,而新的点读笔将只能点读2015年1月以后出版的刊物,以前的刊物就不能点读了。
廖先生说,购买点读笔之后,需要配合买刊物。比如说订购2015年第一期的刊物,那么就在网上下载相应的内容存在点读笔里。然后再用点读笔去点刊物上可以点读的地方,就可以听了。可是,如果依照公告上所说的,那等于说过去买的刊物内容将全都不能点读了,那么原先的钱也就白花了。
廖先生觉得,无论哪些理由,这样忽然宣布更换点读笔实在不合理。让消费者进退两难。如果不更换旧的点读笔,那么意味着新出版的刊物的内容就不能读,而假如更换了新的点读笔,过去买过的刊物也不能读。无论哪一种选择,消费者都是有损失的。
廖先生还告诉记者,而对于更换点读笔的缘由,公告上只说是技术升级。他打电话给杂志社根本联系不上,连400客服电话也总是接不通。
无论如何,廖先生最希望的是事情才能给以解决,最重要的是要保证原先的刊物也可以照常点读。可如今连对方都联系不上,他只得给我们节目打来电话。
根据廖先生提供的信息,我们的记者联系了中国少年儿童出版总社的低龄读物出版中心,但客服部的电话始终未能接通。随后记者又拨通了红袋鼠点读笔的400客服电话,电话拨打后却始终说座席忙碌。由于电话联系不上,记者又登陆了红袋鼠的官方网站,看到了廖先生描述的这些通知。通知内容是这样的:
《MPR出版物标准》是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施行的行业标准。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为执行行业标准,从2015年起采用MPR技术方案,把红袋鼠点读笔更换为使用MPR技术方案的新品红袋鼠点读笔。
对于订购2014年以前出品的红袋鼠点读笔的用户,因为旧款点读笔难以继续使用2015年1月后推出的点读资源,我社现推出点读笔置换活动。您可将已有的旧款点读笔寄回我社,并与我社签订一份红袋鼠点读笔置换单,待我社收到您所寄送的旧款点读笔及红袋鼠点读笔置换单后,将于2015年2月份开始为您寄送置换的新品红袋鼠点读笔。
特别说明:新款红袋鼠点读笔可以点读2015年我社推出的带有MPR点读标志的刊物和图书,不能点读2014年之前(含2014年)的刊物和图书。
据了解,通知中提及的“MPR技术”是国家推出的有声读物的国家标准。今后一些有声读物都将使用这样的国家标准。而在通知中也提及,将不能点读2014年之前的刊物和图书。
廖先生说,红袋鼠儿童点读笔的销量十分大,因为它是配合《幼儿画报》等儿童读物一起使用,而这种刊物又在全省的发行量特别大,因此涉及到的消费者数目也好多。
记者在此后的调查访谈中发觉,对于此次点读笔的置换形成的问题,有相同想法的消费者好多。网上好多消费者都在讨论这个问题。
家长:刚刚晓得使用3年的红袋鼠点读笔,由于点读笔格式调整的缘由,不支持2015年以后的刊物了。杂志社提出要我们把旧的点读笔邮回来,给我们换新的点读笔。但新的点读笔不支持2015年以前的刊物。杂志社方发通知说假如不更换新笔,可以让我们以237元让利价钱再买一个新的点读笔。
我家算上去年早已订了四年幼儿画报了,现在若果换新的点读笔,那我之前三年多的幼儿画报就不能点读了,而不换新笔,我2015年以后的刊物又不能点读。孩子也非常不舍得把旧笔取走。呼吁杂志社最后保留旧笔,或者我们出折旧费订购旧笔,或者给一些更好的选择。
网友李小姐:你说的237元是笔的价钱,邮费还要30元。我也问过了,纠结了半天决定舍弃买新笔和置换,现在的笔用用好了,以后换其他刊物或则绘本都可以,不订她们的书了。
还有网友说,我家女儿的笔才用了半年,明年又不想订了,因为都快7岁了,就去年一年莫非得再买一支新笔?
对于红袋鼠官方所说的MPR技术标准,我们再来看一下是如何回事。2011年12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施行《MPR出版物》五项国家标准,MPR出版物即将成为一个新的出版物种,MPR就是把数码信息技术应用到纸质彩印的出版物上,通过特定的信息符号把彩印读物的文图内容和与其对应的多媒体音视频内容文件相关联,从而使读者获得同步闻听看读的疗效。
新科技听起来的确非常好,这也是一种整个行业的进步。然而在技术更新的同时,相关配套的服务是否跟上才是最重要的问题。消费者是使用体会,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都要通过这样的服务来实现。如果只重视硬件,不配合软件的更新,那这样的产品,怎样留住消费者的心呢?
嘉宾点评:
儿童有声读物配套产品“红袋鼠儿童点读笔”因为技术升级,要给消费者进行更换,但是更换以后, 以前后买的产品将不能点读,只能点读之后新出的产品。消费者觉得不合理,以前订购的刊物等于说钱都白花了。这个损失谁来承当?这个由杂志社一房说了算,是不是不合理?应该如何维权?
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彬、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锴就相关问题展开讨论。
天天315:关于红袋鼠官方所说的技术升级的问题,因为它们要参照一个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施行MPR出版社5项国家标准,所以须要更换点读笔,我想讨教一下郑传锴律师,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这样一个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质检总局颁授的MPR出版物的5项国家标准是必须要遵循的吗?
郑传锴:是这样,我们的国家标准一旦施行,相应的生产商一定要遵循相应的标准,现在的问题不是标准一定要遵循的问题,而是遵循以后形成的成本是由消费者来承当还是由相应的厂商来承当。
根据我的进一步了解,出版社在发布相应的公告的时侯,已经披露了红袋鼠这样一个生产商和自己之间的关联的关系,所以在这些情况下,出版社包括生产商是不能引用情事变更原则的,也就是因为国家标准自然方面的改变,导致我不能履行协议,所以我不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样的情况可能是不存在的。所以因为出版社这样一个公告,可能对消费者以后的维权带来一定的帮助。
天天315:现在:我们也不能说中国的儿童新闻出版总社采用的标准有多大的问题,我们看一下它也出了一定跟消费者进行交流这样一种形式,比如说它是这样说的,2015年以前的怎么样,以后的怎么样,然后由于这个笔的置换是免费的,但是运费可能要自己来出,还有就是倘若不便捷更换新笔,让我们以237块钱的价钱买这样一个新笔,而原先的笔大约价钱是600多块钱。从法律的层面上来说,它们更换的这样一些的条款,或者规定,是否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郑传锴:我觉得关键还是厂家包括出版社在销售商品的时侯,对消费者做出的承诺,如果它承诺我的这个产品在某一个时间段之内是可以使用的,并且关于产品升级没有相关的约定的话,那么起码产品更换的成本是由厂商来承当的,由消费者来负担一定的运费,我觉得是合理的。但是若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生产商要求消费者来承当相应的责任,我觉得是不合法的,或者说不合乎协议的,所以还是看双方的协议是否有具体的规定。
天天315:我们再来讨教一下张彬先生,如果说您作为一个父母遇见这样的事情,买的点读笔出现这样的问题,需要升级,两种方案,一种方案就是:把这个笔寄回家,只须要付30块钱的运费,免费给您更换一个新的笔,但是代价是2015年以前的刊物都不能点读了,只能点读2015年之后的刊物,这是一种方案。第二种方案,你保留原先的笔,也就意味着你曾经的刊物也还是可以来进行点读,然后你可以以让利的价钱320块钱订购一个新的笔,您认为这样的方案您能接受吗?作为一个消费者来说?
张彬:理论上来讲,两种方案我都不太接受,一方面来就是说这些儿童读物不像其它的一些刊物,它的时效性很低,基本上还是配合儿子学习反复阅读的,所以说原先的点读笔读不了,我要寄回家的话,又要我付运费,我认为先前刊物可能也就导致一个巨大的损失。另一点,优惠价钱根据通常的家庭来讲也不贵,但是如同郑律师所说的,事先你有没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仅凭出版社一纸布告,就让我降低了一些开支,不管这个开支是200块钱还是20多块钱,或者2000多块钱,首先从消费者的心理体会,就觉得有一种店大欺客的觉得。
另外,看到这个案例,我一直觉得出版商这上面可能更多是考虑到一些蝇头小利,而忽视了整个这样一个出版发行和它在用户当中一个口碑问题了,本身来讲,旧笔你给你们留着,新笔你们出点运费你给免费寄个新笔,对于杂志社和出版社可能会有一定的资金的付出,但是相较于未来杂志和这样一个点读有声读物的常年发展,我认为也许是一个才能完全多赢解决的问题,可是非要在乎这一点点小钱的,你会发现这样一个出版社它图利益的目的就太明晰了,而脱离了它所谓的公益的属性。
天天315:从法律成面上来说,如果依照张彬先生这样的做法,是否还能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不怠慢了出版社。
郑传锴:我觉得这些方式是相对合理,或者说符合我们的法律精神的,其实我也是觉得在没有非常约定的情况下,这个成本应该由出版社和生产商来负担,目前消费者要做的最主要一点是取得相关的证据。一方面我们的产品在买的的时侯,生产商对我们的做过什么样的承诺,有没有书面性的文件;另外一方面,出版社的相应的公告才能披露生产商和出版社之间的关联关系,这样一个情况一定要进行相关的取证,在必要的时侯可以进行公证,我觉得可以最大限度保护我们的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