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类网路平台上不乏靠夸大其词促销者。
记者专访发觉,部分网路平台上违法违规使用“极限词”广告的情况仍多,不仅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也造成不法分子藉“商家广告词违规”进行敲诈勒索一类案件频发,亟需强化监管整治。
一起案件中2000余店家因“吹牛”被勒索
“吹牛”广告成电商“牛皮癣”:治理短效、反复发作、无法断根
我国《广告法》明文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对于违规使用“极限词”广告“吹牛”的,可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勒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金,情节严重的,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由广告审查机关撤消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此外,广告中还大量存在“史上”“国家级”“唯一”等禁用词。播主“露露黄了”在其多条带货短视频均使用“史上最低价”等说法。闲鱼店家“原来是lailai啊”称自己转让“国家级野生黄花鱼”招揽生意;卖家“宝妈一枚”出售“国家级护眼台灯”;卖家“嘉树悦行”则称所售牙刷为“全球惟一95%水萃取蜂胶牙膏”……
违法“吹牛”广告甚至已成为一种行业惯例。记者发觉,不少店家会“未雨绸缪”地在淘宝显眼位置标明“特别声明”,藉此推卸责任:“本店针对在售产品的广告宣传排查整改如有未调整之处敬请提醒,关于这种问题发生的纠纷支持退款退货,但不作为赔付的理由”“不接受并不妥协于任何方式的极限词赔偿,望广大消费者与‘打假’人士知悉”。
难治也要治:迎难而上搭建多元共治系统
多家网路平台相关工作负责人告诉记者,各平台对相关商品宣传时违规违法使用广告“极限词”都持零容忍心态,也均设置了一系列甄别、处置规范及办法。
但是,部分店家和创作者“绕弯”使用“极限词”,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平台技术监管的效率和精度。在直播带货中,部分主播有意将暖场的短视频做得较为夸张,直播结束后又迅速删掉视频以销毁痕迹,这些都降低了监管的难度。
大家如何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