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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 2022-07-02 07:08

21 世纪经济报道

3月,罗永浩宣布与抖音签约,转行为网红带货。第一个直播卖出了1.1亿。

4月,淘宝网红薇娅在直播间上以4000万元卖出一枚火箭。

6月,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直播带货,实现65亿销售奇迹。今年第一季度,单日销售额占格力总收入的三分之一。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截至2020年3月,直播用户数达到5.6亿,其中电子商务用户数直播 是 2. 62 亿。在5月11日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布的新职业信息中,网络营销员职业下的“直播销售员”职位类别尤为受关注,而直播从未带货。和现在一样热。

各种带货“神话”引来了一波又一波的网红明星涌入直播间。与此同时,被吹到空中的直播货也成为虚假流量肆意增长的巨大温床。

在社交平台上,可以找到大量提供平台数据服务的商家,如抖音、快手等直播。成熟的算法程序让机器人用户遍及各大平台,5元低价售出10000台播放量;在下游,面对项目、KPI评估、货币利益等各种买家需求堆积如山的巨大泡沫共同造就了这种直播货流虚假繁荣。

“有互联网,假流量生意不会消失。”有受访者这样对记者感叹。

直播虚假的交通繁荣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在淘宝上搜索直播数据可以找到大量提供数据服务的商家。不过,从6月份开始,淘宝就对相关产品进行了清理。在QQ上,通过关键字抖音、快手涨粉,可以找到很多用户群。

记者联系了很多人,他们都表示可以提供点赞、播放、评论、分享等视频及直播相关数据服务,而且价格低廉。以其中一个为例,在快手上,10000片播放量仅需5元,50人在直播间上可购买15元观看一次全天量大优惠,20元可买100人。

单个视频的刷量还是很少,一些专业的机构系统已经相当成熟。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现,有一款云控系统,号称“80%的短视频营销人员”都在使用。 >评论,赶紧去热门圈粉”、“一个人管理数百个云手机”。

“每个人都在购买数据。不买,就没法和别人竞争,吃亏。不说潜规则,可以说是行业的常态。”一位经营网红的MCN机构的营销人员告诉21世纪经济记者。

据了解,与品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要收取两种费用,一种是坑位费,另一种是实际销售佣金。 直播带货越来越火,大主播的成本也在上涨。据说罗永浩的入坑费高达60万,薇娅和李佳琦的入坑费超过20万。

很多买不起大主播的品牌,只能在一些营销公司的推荐下转投小主播。事实上,小主播的流量非常惨淡。 MCN机构只能靠买流量来支付“金主”。

另一种购买需求是支持场景。一家卖流量的商家告诉记者,这在线下经营活动和开店中比较常见。

“如今,品牌方更注重销售转化率。轻刷流量没那么好用,平台的毛线也没那么好。不排除有人开始刷单,然后退货。”一位MCN机构的工作人员透露,在直播刚刚兴起的时候,平台有拉流量的奖励,买流量可以在平台上获得更好的推荐位置,只要有一点点转化,你可以获得不错的回报。 “但是大家都这么干的时候,就没那么有用了。而且刷的太多,销量数据跟不上,反而会被品牌方发现。”

一些平台已经开始追逐和阻止虚假流量。淘宝上一位叫新汇科技的商家告诉记者,目前只能接受淘宝直播、腾讯直播、看店直播、快手、抖音等平台的订单。 @>做不到,容易被发现”。

一位抖音认证商家表示,某视频内容在抖音获得高热度后,可能会被平台识别并推送到更多人的时间线,但抖音的算法也会发现那些异常的流量增长,从而降低视频的权重,严重限制用户的流量,得不偿失。

不仅小主播在作弊,就连顶级主播也成为利益驱动的虚假流量的受益者。

有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一些大牌网红的话语权很强,不按常理出牌。一位顶级网红曾经为一个服装品牌做过直播,并要求按下单的金额结算,而不是实际交易。

“只要消费者在直播间中将品牌的衣服加入购物车,即使最终交易没有完成,主播也可以获得分红。对于这样的网红公司,很容易找人刷单。可以带来更大的收益。”

快手的头直播,带货的两对驴友和辛巴,被控数据造假。在与二鲁夫妇的一次直播活动中,产品已经下架,但销售数据仍在上升。

“直播有货的市场有很大的泡沫。”电商策略分析师李承东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泡沫表现在头部网红经纪公司的估值泡沫上,更多表现在“全民带货”的疯狂”。

流量欺诈背后的技术攻防

胡晓文(化名)曾在外企担任算法工程师,从事媒体行业数据分析,帮助品牌公司评估媒体投资的真实效果。如何剥离注水数据是他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技术难点。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发现市场上有巨大的购买网络流量的需求。几年前,他偶然开始从事一些“私人工作”,为造假者编写程序和算法。

“刷单的技术手段本质上是一样的,只是场景在变化。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技术的使用空间在不断扩大。”胡晓文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互联网上的刷单需求最早是从电商行业开始的。商家通过创建虚假订单和购买好评来改善平台上展示的产品订单。类似的技术衍生出了在线海军、僵尸粉、控制社交平台评论等形式。羊毛党兴起后,他们尝试了各种互联网应用。这两年进入风口的直播,形成了新的流量入口,也孕育了大量的购买流量需求。

“如果通过刷卡获得的收入比刷卡本身便宜,就会有人钻空子薅羊毛,这件事在网上永远存在。”胡晓文说,接触的买家是明星经纪人,有很多公司和品牌公司。据记者了解,随着网红经济的兴起,MCN机构是视频领域直播流量买方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了解,部分虚假流量来源来自专门刷赞的廉价劳动力,更大一部分来自机器程序。目前,这个产业链已经非常成熟,分工明确。胡晓文参与的技术团队相当于一个程序工厂,还有专门拉人的销售链。甚至细分了专项配套服务,比如从事验证码采集的企业,满足完成大量账号登录的验证码要求,“猫池”也成为了造假流量生产线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是刷电脑的话,几乎是免费的。租一台服务器,包电费和网络费,每个月的费用也就两三百。只要程序做好,产生的流量一天一个机房,可能是几百万,几千万,甚至几亿。”胡晓文告诉记者,“电脑可以做好加好友、加粉丝、点赞等,但评论需要更多的人力,刷的整体成本会更高,但和收益相比,非常有限。在一些四五线城市,月薪两三千可以用来招搞刷的人,还有大量学生是兼职的。”

流量诈骗的过程是刷单程序与互联网平台风控的攻防战。在此过程中,技术不断得到优化。胡晓文介绍,“比如电商平台上的一些虚假交易,早期的流程是在电脑上不断切换账号买东西,很容易被平台发现。所以逐渐变成了真正的招募很多人,借自己的电脑安装一个软件,不用自己动手,使用电脑时,软件会自动在后台下单 。”

甚至出现了针对短视频流量诈骗的特殊病毒。

一家大型互联网公司的手机安全工程师张建国(化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与传统的海军用户使用自己的手机不同,该病毒会感染其他设备完成点击、浏览和其他行为。这种病毒比较隐蔽,因为它主要感染自然用户,不容易被平台发现,不像机器海军的特性会被明确识别。

“主要制造商之前曾报告过类似的攻击。随着防御的升级,最近这种病毒越来越少了。”张建国表示,短视频流量病毒往往捆绑在常用工具软件中,手机和电脑都有,用户一安装就会被感染。中毒后,受感染设备会在后台受控访问指定链接,达到增加视频流量的目的。

胡晓文认为,扫一扫程序的原理是找到平​​台的漏洞,在不踩平台红线的基础上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算法策略。 “对于平台来说,点击数据是不能造假的。来的人只能点击一次,这是在平台的控制之下,但是来的人是谁,追踪平台的成本很高,而且它经常被忽视,这些地方都是它的漏洞,我们会从漏洞中寻找空间。”

技术攻防往往需要建立在知己知彼的基础上,了解平台的算法是第一步。因此,反向推送平台的算法是欺诈流量程序背后的重要环节,并形成了专业分工。此链接由胡晓文负责。

“例如,一个视频平台有一个衡量一个视频的测量参数,叫做热度。这个热量是怎么计算的?我们需要通过不断的数据分析来复制底层的公式,然后我们在查找漏洞中使用这个公式,找到漏洞后用机器或人的手段‘杀’。”胡晓文说。

相对于简单的点赞、关注、评论等现有的标准解决方案和市场化服务,部分买家的需求对精准度的要求越来越高,更倾向于定制化服务和更高的费用。胡晓文给记者举了个例子:“在上述视频平台上,要将某个视频的热度提升20%,首先要了解其背后的原理和算法,然后将20%的热度转化为具体的点击和评论..、弹幕、转发、浏览指标,然后找到对应的手册来完成这个量化的任务。”

在胡晓文看来,技术攻防战的核心不仅是不被平台发现,更要满足买单的人。 “总体来说,是走在风控的边缘。”

胡晓雯在之前的工作经历中为多家互联网平台做过风控策略咨询,但他发现并不是每个公司都愿意升级风控。 “很多平台关心的可能不是数据的真实性,而是如何让财报好看。一旦平台榨干了所有的数据水分,产品表现可能会很丑,这是平台本身所不具备的想看。其实平台更多是在做一个平衡,看好数据更重要还是更重要。”

刷视频存在法律风险

一直徘徊在灰色地带的交通诈骗行业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2019年7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了一起交通诈骗案。

2017年,爱奇艺在后台数据分析中发现,部分视频内容出现访问量剧增后恢复稳定的异常情况。经爱奇艺核实,发现异常数据来自一家专门为视频网站提供刷视频服务的公司——杭州飞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仅2017年2月1日至2017年6月1日,飞翼的访问日志到爱奇艺的网站大约是9.5亿。爱奇艺认为,飞翼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其合法权益,扰乱了视频行业的公平竞争秩序。

这也是国内首例视频网站“滚动”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判决指出,本案中,虚假视频点击行为大幅增加了相关经营者和公众对虚假视频质量、播放量、关注度的错误认知。点击视频。来吸引消费者。因此,该虚构视频的点击量属于相关运营商虚假宣传的一部分,应按虚假宣传处理。

据此,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虚假视频点击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的“虚假宣传”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游云亭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直播快递中购买虚假流量的一方,首先最重要的是它的品牌。 ,赞助商构成欺诈;其次,是对平台主播等其他内容提供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这种行为破坏了直播平台的机制和生态,也违反了平台的规定。

“流量欺诈是互联网时代,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时代长期存在的慢性病。其中滋生的黑色生产对网络健康生态有明显的破坏,而破坏最严重的是产业生态本身。其次,视频平台和投资方也是受害者。”游云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