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教育局举报,一般不会泄漏个人隐私。
透露举报人信息是违规的,举报人可以投诉该教育局。打举报电话不需要要求匿名才能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政府人员故意向被举报单位窃取举报人信息,属于违规犯罪行为。违反举报人保护规定,故意泄密举报人姓名、地址、电话或则举报内容等,导致举报人受打击报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细则等有关规定给与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局是教育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行政单位,不是事业单位,但其直属的各种学院等属于事业单位,校长或老师等通常属于事业编制。
国家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省教育事业的具体方针、政策并组织施行;
2、研究拟定全省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教育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教育体制改革和办学体制改革的施行;
3、负责全省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4、主管全省班主任和教育行政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省中小学校长资格认定,参与拟定全省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新政和规章制度,指导教育人事制度变革,组织施行师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根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举办廉洁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测;
(二)对涉嫌受贿行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规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规的公职人员依法做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