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数字技术和网路技术的迅速发展,我国网民数目剧增,我国已步入了数字网路时代。数字网路技术影响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对网路环境下的著作权导致了改革性的影响。数字网路技术的迅速发展改变了公众获取信息的方法以及影响了著作权人获得经济利益的方法,数字网路技术在扩充了作品传播的范围,提高了作品传播的速率,给作品的借助带来了新的活力的同时,也无时无刻不恐吓着著作权人的利益,利用计算机、手机、P2P软件等设备或技术的私人复制,造成了对于作品的无限制免费使用,已经大大超出了著作权人所才能和应当容忍的损失的限度,严重影响了著作权人正常的获利。如何有效地兼具公众对于信息需求和著作权人利益,既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要求又保证著作权人的利益不受过于的损害,是现今知识产权法发展重要的课题。私人复制著作权补偿金制度是欧美一些国家为了减轻新信息技术条件下著作权人与使用人之间的矛盾,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一项非常制度,其经历了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与变迁,走到了明天。虽然在不同的国家具体内容有所不同,不可证实,私人复制著作权补偿金制度起到了减轻著作权人与使用人矛盾的作用,特别是在新时代下其更具有不可取代的制度价值。数字音乐是数字网路环境中作品的重要代表,本文借此为例,探讨在我国数字网路环境中构建私人复制著作权补偿金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由五部份组成,结构如下:第一部分是对数字音乐著作权保护困局的介绍与剖析。包括数字音乐的出现与发展、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及保护不力的诱因。本部份的重点是。第二部份是介绍私人复制著作权补偿金制度的形成与发展。首先剖析了私人复制著作权补偿金制度的内涵,接着介绍了美国和加拿大著作权补偿金制度的起源和发展。最后剖析了补偿金制度的优势。第三部份是私人复制著作权补偿金制度的理论剖析。分别从补偿金的性质、补偿金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补偿金的法经济学基础三个角度来进行了剖析。第四部份是剖析私人复制著作权补偿金制度与现行制度举措的冲突与解决。包括与许可使用制度和技术保护举措的冲突与解决。第五部份是构建我国的私人复制著作权补偿金制度。结合他国补偿金制度的施行经验,阐述了建立了我国私人复制著作权补偿金制度的模式和内容。然后提出了现阶段建立完善补偿金制度的配套打算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