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证据是包含在或附在电子邮件传输中的任何类型的信息,在法院上被视为可接受的证据。目前,许多国家已开始接受电子邮件传输作为可靠证据,可以在刑事和刑事案件中提供这类证据在世界各地的一些司法管辖区遭到限制,在其他司法管辖区甚至被严禁。
任何类型的电子邮件都可以被觉得是相关的证据电子邮件传输的任何部份都可以用作电子邮件证据。电子邮件的起始点和目的地的日期和时间戳可以帮助确定通讯发生的时间。所有文本都包含在电子邮件正文本身可能包含与刑事或民事审判相关的信息,包括文本中提及的任何日期、事件或人物。甚至电子邮件传输的附件(包括文本、图表、财务数据、幻灯片演示或任何类型的图象)也可以作为证据介绍,假设它们与正在考虑的问题相关。
互联网和电子邮件中的隐私问题越来越遭到许多人的关注在进行电子邮件发觉过程中,通常须要确认电子邮件证据是安全的。不得有任何征兆表明电子邮件的任何部份被篡改,企图欺骗法律高官或法官贪官。例如,在任何类型的法律容许将电子邮件复印副本作为证据之前在诉讼程序中,司法管辖法庭很有可能要求对电子邮件副本进行认证。授权和受过培训的人员必须确认或证实硬拷贝上显示的内容是发送和接收的电子邮件传输的精确副本为了管理这一确认电子邮件证据真实性的过程,执法部门一般会扣留储存电子邮件的设备。这促使高官才能研究任何电子邮件文件的内容,包括各类电子邮件程序中的收件箱和已发送短信。在个别情况下,电子邮件服务提供商也可能在确认电子邮件内容方面发挥作用,从而使成功篡改任何给定传输中包含的信息有些困难其实电子邮件证据,以及其他方式的计算机证据,曾经被觉得有点可疑,但现代的方式,使确认文件的性质更容易,导致许多法庭容易接受电子邮件和电子邮件附件作为可接受的证据证据使刑事案件的破案时间大大减短,使司法系统才能以更有效的形式处理案件随着依赖电子通讯进行商业和私人业务的人数不断降低,更多的法庭系统可能会制订和施行各类方案,使评估电子邮件证据成为可能,以便将其列入法院案件。